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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佛山市大病保险管理办法》
正在征求公众意见
截止时间:12月12日
计划年起正式实施
同时,明年起
佛山还将实施医保一体化政策
医保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保障)
提高到不分群体都是60万!
今天上午
市人社局作客《早晨,从出发》
为大家介绍其中热点!
据征求意见稿,新政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含)至5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累计超过5万元(含)至10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70%;累计超过1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0%。
最高支付限额将从原来的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比例升了:报销额度增10万元年7月1日,佛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印发了《佛山市大病保险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从年1月1日起,根据佛山医保一体化改革方案,佛山大病保险保障将进一步调整。在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的基础上,拟将最高支付限额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并选定部分恶性肿瘤疾病,将对应的非替代性靶向药纳入大病支付范围。
具体来说,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累计不足2万元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累计超过2万元(含)至5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
●累计超过5万元(含)至10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70%;
●累计超过1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0%。
《办法》还明确,大病保险的赔付范围包括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补偿和重特大疾病特殊药品费用补偿两部分。根据《办法》,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指的是:
●参保人住院(含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含超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以上部分、职工身份参保人连续按月缴费未满3个月的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自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不纳入;
●门诊特定病种和门诊慢性病种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超年度限额标准以上部分);
●单病种付费的个人实际自负部分(职工身份参保人连续按月缴费未满3个月的,不含超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
Q:大病保险赔付范围如何界定?
一个自然年度内(按出院日期核定),参保人在佛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按%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
参保人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备案后,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按%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
参保人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后因同一疾病需再次到该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就医,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发生的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按%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
参保人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发生的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按%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
参保人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发生的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按70%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
参保人到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按50%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
Q:参保人大病保险待遇如何核报?参保人现场结算的,只需结清属于个人自负部分医疗费用;
非现场结算的,由参保人全额自费后,连同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办理大病保险待遇手续。
待遇好了:明年将统一医保待遇除《办法》之外,明年1月起,佛山还将实施医保一体化政策。改革后,医保待遇项目包括住院(含家庭病床)、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普通门诊、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等基础待遇和大病保险的保障待遇。
也就是说:只要明年参加了医保,除了可以享受基本医疗报销,还可以同时享受“大病保险”等待遇,不需要额外申请!
总的来说,一体化改革后,佛山医保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保障)将从职工50万、居民40万提高到不分群体都是60万(连续缴费不满3个月的除外);而且药品目录范围将扩大,即可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将适当增加,如使用指定靶向药等特药的参保人在此基础上还可享受最高8.4万的报销额度,即最高可报销68.4万元。
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
对于这项医保改革
禅城区已公布详细解读:
有哪些重大的调整?1、医保缴费年度由社保年度(每年7月-次年6月)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1月-12月);
2、取消普通人群中途参保,仅限于以下特定人群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中途参保:新生儿、办理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中途参保按全年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从缴费达账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3、取消“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普通门诊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之一。
参保费用怎么算?年缴费标准为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元,财政补贴元。按人群区分为:
①社保年度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以下简称“旧参保人”):-(÷2)=元/人;
②年1月起新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新参保人”):元/人。
申报及扣费时间
小伙伴们都要注意啦!
?参保时间(新参保人申报):
年12月5日-年1月16日申报,扣费视业务办结时间而定,最早由年12月下旬起扣费。
?停保时间(旧参保人申报):
年12月5日-年12月20日
村民年12月5日-12月15日申报,12月16日起扣费;居民年12月5日—12月20日申报,12月21日起扣费。
*注意:旧参保人如年度继续参保则不用申报,只需确保扣费账户内有足额资金缴纳医保费即可;如需停保才申报。
年度申报地点农村户籍居民统一由村委会代办;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城镇户籍居民申报所需资料○新参保的: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未提供缴费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供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或参保人)佛山市范围内的工商银行的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使用借记卡的需提供银行柜台业务回单)。
○停保的:根据以下情况,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下列相关资料办理。(注:停保后仍可享受年1-6月门诊待遇,住院、门特和门慢不能享受)
1.自愿申请停保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迁出禅城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参保人死亡的,户口簿、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变更扣费账户的: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或参保人)佛山市范围内的工商银行的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使用借记卡的需提供银行柜台业务回单)。
新医保待遇简介居民身份参保人医保待遇大幅提升,基本与职工待遇一致。
居民身份参保人的医保待遇包括:住院(含家庭病床)、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普通门诊、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和大病保险待遇。
住院(含家庭病床)待遇
居民身份参保人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等与职工身份参保人一致。
居民身份参保人住院(含家庭病床)
待遇一体化前后对比表
对比项目
旧政策
新政策
起付标准(元/次)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类:
二类:
三类: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基本医疗保险
20万元/年
30万元/年
大病保险
20万元/年
30万元/年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一级:90%
二级:75%
三级:52%
一类:95%
二类:90%
三类:85%
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待遇
原居民医保有20个门特病种,报销比例为70%。医保一体化后将统一职工和居民的门特病种数量及报销比例,居民身份参保人增加了18个门诊特定(慢性)病种。其中,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与住院报销比例一致;并建立门诊慢性病种,如较为常见的糖尿病、高血压等列为门诊慢性病种,不设起付标准,纳入医保范围的费用按一类医疗机构85%、二类医疗机构80%、三类医疗机构75%进行报销。
普通门诊待遇
药品目录范围将扩大到与住院药品目录范围一致,医院纳入范围报销比例提高。
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待遇
分娩方式
一体化前
一体化后
阴式分娩
0元
元
剖宫产及双胎以上妊娠分娩
元
0元
大病保险待遇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0万。并在原有大病保障待遇的基础上,选定部分恶性肿瘤疾病,扩大药品目录范围,将有明确适应症的恶性肿瘤非替代性靶向药(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纳入大病支付范围。
说明:1.具体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目录及相关政策文件可登陆禅城区社保局网站查询;2.具体条文以政策文件解释为准,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为准。
政策正在细化中,各区资料更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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